170万
4062元/㎡
拍卖开始时间 2021/04/06 10:00
拍卖结束时间 2021/04/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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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法院评估价 301万
市场评估价 -万
保证金 -万
税费 18万
建筑面积 418.43㎡
楼层 0
小区 [预估]
小学 - -米
轨道交通 - - -米
位置 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矶头环山西路22号、23号的房产(合并拍卖)
购买价格参考
目标价
170万
风险价
292.5万
收益空间
131.54万
交易记录
2020年09月15日 开始
2020年09月16日 结束
流拍价
210万
2020年10月09日 开始
2020年10月10日 结束
中止价
168万
2021年03月16日 开始
2021年03月17日 结束
流拍价
2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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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区域历史成交
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矶头环山西路22号、23号的房产(合并拍卖)
6折 单价4,063/㎡ 面积418.43㎡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11座603
7折 单价4,642/㎡ 面积129.81㎡
9折 单价3,934/㎡ 面积112.6㎡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百安北路9号领域公馆416单元 建筑面积:107.13㎡
8折 单价4,590/㎡ 面积107.13㎡
佛山市顺德怡华园3座506及477号摩托车位(整体拍卖)建筑面积140.18㎡
6折 单价4,996/㎡ 面积140.18㎡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3座109
7折 单价4,677/㎡ 面积130.43㎡
顺德区均安镇均安社区均安碧桂园高尔夫花园B区蓝天翠林八街3幢602的房产
9折 单价5,063/㎡ 面积125.62㎡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社区居民委员会翠湖路3号御琴华府3座202房
7折 单价5,902/㎡ 面积118.39㎡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翠湖路3号御琴华府二期2座603 建筑面积100.93㎡
11折 单价6,368/㎡ 面积100.93㎡
9折 单价5,570/㎡ 面积76.84㎡
房产价值
法院公告
注意事项: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提供的图片和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
过户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如本资料有显示税费、过户费、土地出让金等的,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价格以国土、税务部门核价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国土、税务等部门了解。
(以下资料摘取自:国众联评字(2020)第F-10514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一、评估对象
1、估价对象描述与分析
(1)总体描述
A、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2号、23号共两套房地产;
B、坐落: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2号、23号;
C、规模及用途:估价对象独用土地面积合计174.8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10.91平方米。房屋用途均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
D、权属: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佛山市(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记载估价对象权利人分别为欧阳群香、李瑞文,占有份额均为单独所有。
E、权利证号:详见《房地产权属状况明细表》。
(2)土地基本状况:
A、四至:
估价对象东临均益路,南临居祥巷1号,西临矶头环山西路24号,北临居祥巷;
B、土地使用期限:未记载;
C、地号:详见《房地产权属状况明细表》;
D、开发程度: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供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建有建筑物;
(3)建筑物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之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2号与23号已打通使用,22号总层数为4层,23号总层数为5层,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该自建房楼龄约4年,九成新,物业外墙为条型瓷砖,室内装修为普通装修,进户门为木门,窗户为铝合金窗,户型结构为3房2厅1厨1卫4阳,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及天棚抹灰扫乳胶漆;房间地面铺地砖,墙面及天棚抹灰扫乳胶漆;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片到顶,天棚为铝扣板;卫生间地面铺防滑地砖,墙面贴瓷片到顶,天棚为铝扣板,有二洁具。朝东南向,使用情况为部分空置,部分出租,维护利用一般、通风采光良好。
(4)估价对象权益状况:详见《房地产权属状况明细表》。
房 地 产 权 属 状 况 明 细 表 | |||||||||||||||
序号 | 权利证号 | 权利人 | 座落 | 房屋建筑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总楼层 | 房屋建筑面积 | 占有份额 | 取得方式 | 独用土地面积 | 土地权利类型 | 土地权利性质 | 土地用途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使用期限 |
1 | 1116109902 | 欧阳群香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2号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成套住宅 | 4 | 418.43 | 单独所有 | 自建 | 94.41 | 国有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440606106004GB01808F00010001 | 未记载 |
2 | 1116091835 | 李瑞文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3号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成套住宅 | 5 | 392.48 | 单独所有 | 自建 | 80.46 | 国有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440606106004GB01800F00010001 | 未记载 |
备注:以上资料来源于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佛山市(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0)粤0606执531号]。 |
2、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1)土地权益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佛山市(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及估价人员查询的相关资料显示:
A、土地所有权状况:国有;
B、土地使用权状况:权利人分别为欧阳群香、李瑞文;
C、他项权利设立情况:均已抵押;
D、目前使用情况:良好;
E、土地使用管制: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
F、其他特殊情况:均已被法院查封。
(2)房屋权益
A、房屋所有权状况: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佛山市(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记载,估价对象权利人分别为欧阳群香、李瑞文;
B、房屋使用权状况: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2号、23号部分出租,部分空置;
C、他项权利设立情况:均已抵押;
D、其他特殊情况:均已被法院查封。
分析:估价对象产权清晰,均已被法院查封,均已设定他项权利,正常使用情况均良好,进入市场转让有特殊限定条件。
3、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1)位置状况:
A、坐落: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2号、23号;
B、方位:均益路西侧;
C、距离:距离广中江高速1.3公里;
D、临街状况:东临均益路,北临居祥巷;
E、朝向:大门均朝东南;
F、楼层:矶头环山西路22号共4层,矶头环山西路23号共5层。
(2)交通状况
A、道路状况:矶头环山西路22号、23号东临均益路,北临居祥巷;
B、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附近设有“矶头工业区”公交站,有393路、顺991路、江701路公交车停靠,交通较便捷;
C、交通管制情况:无;
D、停车方便程度:周边设有停车位,车位满足使用需要。
(3)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佛山全境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四季温暖,年平均气温23.6℃,无霜期314天;阳光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1986小时;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844毫米。
人文环境:周边较多住宅,人文环境较好。
景观:无景观。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A、基础设施:宗地外五通,基础设施状况较完善;
B、公共服务设施:估价对象周边有矶头幼儿园、均安职业技术学校、均安医院、沙头市场等服务设施,居住氛围较好;附近设有“矶头工业区”公交站,有393路、顺991路、江701路公交车停靠,交通较便捷。市政设施及生活设施较完善,环境较优美。
C、区位状况优劣分析:
目前该区域人文、自然环境较好,居住氛围较好,市政设施及生活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
二、评估结果
估价对象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2号、23号共两套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10.91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合计174.87平方米,房屋用途均为成套住宅,该房地产在价值时点,满足本估价报告假设与限制条件下含地价及税费的评估价值为RMB3,015,483元(人民币叁佰零壹万伍仟肆佰捌拾叁元整),详见《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表》。
房 地 产 估 价 结 果 明 细 表
| ||||||||||
估价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价值时点:2020年05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序号 | 权利证号 | 权利人 | 座落 | 房屋建筑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总楼层 | 房屋建筑面积 | 单价 | 评估价值(元) | 备注 |
1 | 1116109902 | 欧阳群香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2号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成套住宅 | 4 | 418.43 | 3,642 | 1,524,059 | 评估价值已扣除65,975元土地出让金 |
2 | 1116091835 | 李瑞文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矶头环山西路23号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成套住宅 | 5 | 392.48 | 3,800 | 1,491,424 |
|
合 计 | 810.91 | — | 3,015,483 | — |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6日10时起至2021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湖社区矶头环山西路22号、23号的房产(合并拍卖),矶头环山西路22号产权证号:1116109902,建筑面积418.43平方米,土地面积94.41平方米。证载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村改居),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函复本院,该房产正在办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因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该补办出让业务至今未办结。因此,该房地产涉及用地的土地性质仍为“村改居”国有划拨性质。
矶头环山西路23号产权证号:1116091835,建筑面积392.48平方米,土地面积80.46平方米。证载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村改居),该房地产已办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审批手续,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了土地出让金,该房地产涉及用地的土地性质相应调整为国有出让性质。矶头环山西路22号评估价1524059元,矶头环山西路23号评估价1491424元,现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司法拍卖成交后,上述房地产分别按其评估价占比确定最终成交价,并以成交价核算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涉案两宗房地产现为打通使用。矶头环山西路22号的房屋受16米规划路网控制。本次司法拍卖清场移交买受人。
起拍价人民币170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34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8000元及其倍数。
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三)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竞买人及受托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对成交标的办理过户手续所应缴的相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公示的车辆环保标准、排放标准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意向竞买人竞得车辆后将车辆从原登记地迁出,迁入异地进行登记的,请自行核实该是否符合入户地登记标准,自行承担异地无法入户登记的风险。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8年至2021年2月,本院已对95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9)粤0606民初9669号、(2019)粤06民终8655号
执行案号:(2020)粤0606执531号
承办人电话:0757-25386165(成交后财产交接联系电话)
预约看样报名邮箱:fy_pgz@shunde.gov.cn
看样联系电话:4008363020、18122038975(本标的仅接受邮件报名预约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集中看样时间: 2021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预约,未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并如期发送报名邮件的,将视为未成功预约。)特别提醒:本院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调整情况、法院工作实际和报名人数,对集中看样作适当调整。
邮件格式如下:
主题:报名X月X日看样
内容:看样标的: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
看样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
看样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
请有意竞买者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看样,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对有意竞买者的疑问一一答复。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1年4月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0000116634)。如通过网拍平台一键贷款/线上贷款渠道申请贷款以支付拍卖余款的,竞买人亦须按照上述指定日期将全部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18000850556
网拍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顺德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shunde.gov.cn/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法院执行局
存量房交易计算公式汇总表
(仅供参考。)
原权属人身份 | 房产性质 | 税种 | 税率及征免情形 | ||||||||||
自然人
| 住宅 | 增值税(购买) | <2年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
≥2年 | 免征 | ||||||||||||
增值税(自建) |
| 免征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个人所得税 | <5年或≥5年但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 | 转让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 买卖 | 转让所得×2% | |||||||||||
拍卖 | 拍卖成交价格×3% | ||||||||||||
≥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免征 | ||||||||||||
土地增值税 | 免征 | ||||||||||||
印花税 | 免征 | ||||||||||||
契税 | 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 ||||||||||||
非住宅 | 增值税 | 能提供购买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
不能提供购买发票的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个人所得税 |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 | 转让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 买卖 | 转让所得×2% | |||||||||||
拍卖 | 拍卖成交价格×3% | ||||||||||||
土地增值税 |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 ||||||||||||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 | |||||||||||||
印花税 | 计税依据×0.05% | ||||||||||||
契税 | 计税依据×3% | ||||||||||||
非自然人 | 住宅/非住宅 | 增值税 |
项目类型
| 计税方法 | 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窗口预缴 | 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 |||||||
非自建 | 小规模纳税人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一般纳税人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自建 | 小规模纳税人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一般纳税人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企业所得税 | 原企业属查账征收 | 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行申报 | |||||||||||
原企业属核定征收 | 并入当期应税收入自行申报 | ||||||||||||
土地增值税 |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 ||||||||||||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 | |||||||||||||
印花税 | 计税依据×0.05% | ||||||||||||
契税 | 计税依据×3% | ||||||||||||
注: 1.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不含税销售额。 2.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减免条件的,按要求办理免征。 3.本资料征税规定以现行政策为依据,如有变更,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 |||||||||||||
常见问题
周边配套
概述 普通学区
房源附件共有学校9所。其中,示范幼儿园0所,重点小学0所,重点中学0所。
顺德中心幼儿园 详细介绍
地址:顺德市均安镇三华商业城三楼
公办,普通
均安镇中心幼儿园 详细介绍
地址:广东佛山市均安镇中心幼儿园
其他,普通
顺德市均安镇仓门幼儿园 详细介绍
地址:广东省顺德市均安镇均安仓门华庙街33号
公办,普通
顺德市均安镇南沙居委会凌沿幼儿园 详细介绍
地址:广东省顺德市均安镇南沙凌沿子闸街三巷二号
公办,普通
顺德市均安镇沙头幼儿园 详细介绍
地址:广东省顺德市均安镇沙头文化中心
公办,普通
顺德市均安镇新华中心幼儿园 详细介绍
地址:广东省顺德市均安镇新华保安路2号
公办,普通
顺德市均安镇豸浦幼儿园 详细介绍
地址:广东省顺德市均安镇豸浦
公办,普通